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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第 29 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9)(下)

COP29 的第一天,世界氣象組織(WMO)發布了《2024 年氣候狀況》報告:2024 年 1 月至 9 月全球平均地表氣溫比工業化前平均值高出 1.54 ± 0.13 °C。受到聖嬰現象的推動,2024 年有望成為有史以來最熱的一年。長期氣溫上升(以數十年為單位測量)仍保持在 1.5 °C 以下。二氧化碳(CO2)的大氣濃度已經從 1750 年約 278 ppm 上升到當前的 420 ppm,增長了 51%。過去十年的平均二氧化碳增長率為每年 2.4 ppm。自 1950 年代以來,化石燃料排放一直是人類排放的最大來源。全球平均甲烷(CH4)濃度從工業化前的 729 ppb 增長至 2023 年的 1934 ppb,增幅達 165%。一氧化二氮(N2O)的濃度則從 1750 年的 270 ppb 增長到 2023 年的 336.9 ppb,增幅為 24%。

▲ 資料來源:State of the Climate 2024(Update for COP29)。

▲ 資料來源:State of the Climate 2024(Update for COP29)。

因此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 COP29 的高級別圓桌會議期間,推出了三項能源措施,包括:綠色能源區域與廊道(Green Energy Pledge:Green Energy Zones and Corridors)、全球儲能與電網宣言(Global Energy Storage and Grids Pledge)及全球氫能宣言(Hydrogen Declaration)。

COP28 有一個重要成果是設定了到 2030 年將可再生能源容量增加三倍並將能源效率提高兩倍的雄心目標。由於豐富且潛力龐大再生能資源,通常是遠離能資源消費中心的地區,因此從更大的區域內和外部發電中獲益,必須考慮長距離輸電造成電力損耗。建置一個互聯電網,讓高壓直流(HVDC)輸電線路能夠以最小的損耗,實現具有成本效益且安全的長距離電力傳輸,COP29 提出能源轉型和永續發展的方向如下:

1. 確認體制架構:視情況建立或擴大相關領域利害關係人合作的多邊平台。這包括可行性開發研究的通用方法,建立電力互聯互通的資訊平台,並確保數據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2. 加強基礎設施骨幹:鼓勵區域基礎設施,規劃和開發最低成本的能源方法,包括相關的永續性參數以及將再生能源低排放/清潔能源發電連接到電網的透明流程。

3. 訂定區域合作的政策架構:促進電力傳輸的跨境合作,加速電力互聯互通,共同製訂統一的政策、相關的監管框架,以激勵再生能源低排放/清潔能源的電網整合。

4. 促進融資:與公共和私營部門實體以及慈善機構合作,促進地方、國家、區域和國際層面的投資。這可能包括建立適當的財務框架,以確保舉措在經濟上可行。

5. 透明的採購機制:促進公平、公開、透明的採購機制,以實現必要的跨境電力互聯互通,並鼓勵承包商特別關注環境和社會方面的執行。

6. 建立監管框架:強調實現安全和靈活的營運模式,透過低成本電力交易的協調,實現增強電力系統的彈性。

綠色能源走廊是實現能源轉型和永續發展的工具,朝向一個適應氣候變遷、公平、永續和清潔能源的未來,履行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承諾,特別是 SDG 7(可負擔的清潔能源)和 SDG 13(氣候行動)宣言。

能源儲存和電網基礎設施對於發展有彈性的、脫碳的全球能源系統都至關重要,儲存技術可以增強電網整合可變可再生能源、優化電網使用、穩定供應和增強能源安全的能力,同時也需要電網擴展和現代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儲能技術的部署和效率;電池和其他儲能技術可以透過多種方式經濟有效地支持能源網可靠性,包括(1)促進可再生能源(2)緩解電網擁堵(3)提供電壓和頻率控制等服務,以及大大增強再生能源為可靠、靈活和高度整合的能源系統做出貢獻的潛力,有助於實現全球電網零排放,以及分散式能源,例如與儲存相結合的太陽能,可以支援偏遠地區的脫碳、復原力和電氣化。

電池成本在過去 15 年中下降了 90% 以上;七大工業國(G7)最近更承諾全球儲能目標到 2030 年在電力行業部署 1.500 GW 儲能,比 2022 年的水平增加六倍以上;實現目標的策略如下:

1. 制定政策和有監管框架;

2. 促進儲能技術在電網規劃和營運中的整合(尤其是偏遠和島嶼地區);

3. 加強各國和地區規劃綜合能源系統的能力;

4. 促進技術開發和部署,加強技術多樣性和供應鏈彈性;

5. 擴大對儲能技術的投資;

6. 鼓勵能源儲存(特別是電池儲存)所需材料和組件的多元化、可持續、安全和透明的供應鏈;

7. 新的電池設計和性能;

8. 市場開發、標準、永續供應鏈和大規模融資等重要領域的國際合作;

9. 提高大眾對儲能角色和效益的認知;

10. 促進參與儲能舉措, 增加培訓機會;

11. 加速儲能技術的開發和部署。

氫作為脫碳的關鍵推動者,佔據了綠色能源舞台中心,在過去的四年裡,氫能成長了七倍,COP29 呼籲將氫能納入國家氣候與能源規畫,同時加速制定全球氫能標準和促進認證計畫。此外,COP29 宣布將推出「氫能突破計畫:2025 國際優先行動」(Hydrogen Breakthrough:Priority International Actions 2025),為 COP30 前的行動制定框架與路徑圖,明確設立優先事項及合作方向。

歐洲氫能組織(Hydrogen Europe)執行長 Jorgo Chatzimarkakis 將該宣言描述為「歷史性的一步,認識到氫在全球氣候討論中日益重要。」它強調了在上屆 COP28 會議承諾將可再生能源增加三倍之後,迫切需要採取額外措施以經濟實惠的方式運輸和儲存可再生能源。支持清潔能源轉型關鍵領域包括:

1. 人員:強化對綠色工業化、技術創新和供應鏈發展的支持,利用能源轉型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機會,創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和繁榮。

2. 資金管道:建立可融資項目的管道,促使資金流動更加迅速,以加強資金準備。

3. 私人資本:激勵私人資本,包括更多更好的優惠性金融、基於贈款的混合金融及風險緩解工具(如保險),特別是對低收入國家的支持。

4. 政策:打破障礙,吸引並加速投資,支持公平轉型,制定有利於投資的計劃和政策。

5. 平台:簡化各國獲取金融資源的流程,提供更多協調一致的支持方案。

從 COP29 啟示拉回來看台灣,我們在國際減碳績效排名仍須努力。根據德國非政府組織「德國觀察」統計做出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數」(CCPI)顯示,台灣在 2018 年正式推動減碳政策,2024 年排名為 61 名。中央研究院院士陳鎮東指出,根據 2024 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台灣在 2005 年的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為 2 億 9 千 1 百萬噸,到了 2022 年僅降至 2 億 8 千 6 百萬噸,年均降幅僅 0.11%。依過去 17 年我國的平均碳排放降幅,台灣要達到 2022 年所訂定的 2030 年減量目標,還需要長達兩百多年時間。台灣身為國際村一員,責無旁貸應該為這場氣候正義的戰爭付出更多奉獻。


參考資料:

https://www.gasworld.com/story/hydrogen-declaration-drives-cop29-energy-initiatives/2146900.article/

https://www.eco-business.com/news/cop29-the-energy-storage-challenge-for-key-renewable-power-pledge/

https://wmo.int/publication-series/state-of-climate-2024-update-cop29

https://cop29.az/en/pages/global-energy-storage-and-grids-pledge-background-information

https://cop29.az/en/pages/cop29-global-energy-storage-and-grids-pledge

https://cop29.az/en/pages/cop29-green-energy-pledge-green-energy-zones-and-corridors

https://esg.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0687/post/202411130041

資料來源:貝爾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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