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G Protocol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輔導介紹


GHG Protocol,全名為《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是全球公認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標準。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共同制定,GHG Protocol為企業、政府和組織提供了一套全面的方法來計算和管理溫室氣體排放。

GHG Protocol的主要目的是幫助組織量化和管理與其運營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並支持其制定減少排放的策略。它通常被用作制定和報告碳排放數據的基礎,並且與ISO 14064標準相輔相成。

自2001年首次發布以來,GHG Protocol已被廣泛採用,是企業、非政府組織和政府機構在環境責任方面的重要參考標準,也是目前國際間進行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時採用的主流標準。目前適用版本是在2004年5月正式發行的第二版,內容新增了像是實務指南、案例研究及說明如何設定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等新章節。


適用於製造業、服務業、非政府組織、政府機關和學校等各種行業之查證。

GHG Protocol不僅僅針對企業,還適用於非營利組織、政府機構和教育機構等多種組織。尤其是那些需要揭露溫室氣體排放資訊的公司,如上市櫃企業、參與CDP碳揭露和SBTi科學減碳倡議的公司,都必須依循GHG Protocol進行詳細的排放盤查和報告。此外,該標準也適合希望自願進行碳盤查的企業。


每個範疇都具有特定的核算方法和報告要求,以確保溫室氣體排放的準確計算和透明度。這些範疇有助於企業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其碳足跡,並制定減排策略。

環境部規範範疇 GHG Protocol
盤查溫室氣體 京都議定書涵蓋之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六氟化硫SF6、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等6類氣體,非屬上述氣體應該分開報告
直接排放 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僅包含固定燃料燃燒、製程排放、移動源、逸散源
能源間接排放 範疇二:電力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其他間接排放

範疇三: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4)上游原物料運輸及配送

(6)商務旅行

(7)員工通勤

(9)下游運輸及配送

(1)採購商品與服務

(2)上游購買的資本物品

(3)與燃料及能源相關之活動(未涵蓋在範疇一、二)

(5)營運產生之廢棄物處置與處理

(8)上游租賃資產

(10)銷售產品之加工

(11)銷售產品之使用

(12)銷售產品使用壽命終端廢棄處理

(13)下游租賃資產

(14)加盟/特許經營(

15)投資

 


GHG Protocol的盤查建立在五個核心原則上:

  • 相關性 (Relevance):報告應當準確反映出企業的真實排放狀況,並滿足內外部相關方的決策需求。
  • 完整性 (Completeness):企業應確保所有在盤查範圍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源和活動都得到完整報告,任何排除的項目必須明確說明原因。
  • 一致性 (Consistency):盤查方法應在不同比較期間內保持一致,任何變動都應詳細記錄並公開。
  • 透明度 (Transparency):企業必須以事實為基礎,透明地披露排放數據、方法和來源,確保報告能夠經得起審查。
  • 精確度 (Accuracy):企業應選用合理的數據收集和計算方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偏差和不確定性,真實反映實際排放情況。

GHG Protocol的盤查建立在五個核心原則上:

一、透過溫室氣體盤查,分析種類及來源,以為溫室氣體減量方向。

二、提升能源與物料使用效率,降低營運成本。

三、晉身綠色產業,提升企業形象與競爭力。

四、遵循法規要求,降低環境衝擊,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五、呼應國際綠色供應鏈建置需求,滿足下游品牌客戶對供應鏈之碳盤查要求,邁向永續發展目標。

六、促進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的信用與交易。

七、為後續ESG永續報告書撰寫提供最重要的數據支持及系統管控。


一、PLAN:系統導入期、系統規劃期

二、DO:系統執行期

三、CHECK:系統稽核

四、ACTION:系統改善、系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