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重要子法介紹
因地球暖化衍生極端天候,我國早在2015 年即訂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亦稱溫管法);為響應巴黎協定於 2050 年達到淨零碳排目標,遂以舊的溫管法作為修法基礎,法案名稱亦結合相對積極之因應機制建立,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亦稱氣候法),這也是我國現行氣候治理主要法源。
因地球暖化衍生極端天候,我國早在2015 年即訂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亦稱溫管法);為響應巴黎協定於 2050 年達到淨零碳排目標,遂以舊的溫管法作為修法基礎,法案名稱亦結合相對積極之因應機制建立,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亦稱氣候法),這也是我國現行氣候治理主要法源。
國際上對「強迫勞動」的零容忍態度,已從道德層面迅速轉變為強制性貿易障礙。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的關鍵一環,特別是電子、ICT、紡織、製鞋等出口導向產業,已無法置身事外。從外籍移工管理、工作時數、薪資結構到供應商的勞動條件,任何一環的疏忽都可能成為企業生存的致命傷。
從碳費到人權:台灣企業面臨的下一波供應鏈合規挑戰 Read More »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 28 條「中央主管機關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期階段管制目標,得以分階段徵收碳費」為我國碳費徵收主要法源依據。今(2024)年 8 月 29 日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三子法,詳細條文及簡報如參考資料連結網址。以下摘錄重點說明
一次看懂碳費三子法及企業因應之措施(上)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