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鋼鐵、化工和石化行業,分別佔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27 %、25 % 和 14 %,它們是現代經濟的基礎,是許多產業價值鏈的起點,提供原材料和加工材料,這也是此次 COP 27 未能就「逐步減少」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燃料達成協議的原因。
水泥、化工與石化業也與鋼鐵業一樣,脫碳有很高困難性。在某些情況下,技術上是不可行的。這些密集耗能的行業需要高溫和化學過程,通過燃燒化石燃料可以最有效地實現這些過程。他們的能源使用占生產成本的很大一部分。此外,二氧化碳排放通常也是水泥和化學品生產過程中化學轉化過程的副產品。化石燃料也用作化學轉化反應和製造中的原料。
目前國內因應減碳策略與國外做法差異不大,主要還是製程技術與設備改善、切換使用新的能源、以及循環碳經濟再利用技術來降低排碳。COP 27 關鍵建議也的確提到「循環碳經濟」,可用的解決方案有:
(1)為碳中和行業部署技術解決方案,核心技術包括碳捕獲、使用和儲存(CCUS)、氫能、核能和熱能以及電氣化是實現碳中和工業的關鍵。
(2)接受基於碳減排、CCUS 的循環碳經濟的產業集群的概念。
(3)制定政策和機構監督行業轉型碳中和,支持低碳和零碳解決方案的商業化以利能源密集型行業的脫碳。
(4)提供融資擴大有利條件,讓低碳和零碳解決方案成為商業化是必要的。
(5)促進區域合作,分享降低碳排最佳實踐經驗,以加快現有工作,降低失敗成本。